巢湖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巢湖市志》编纂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之中。人物为“一郡之柱础,乡邦之光耀”,人物篇作为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搜集尤为重要。为防止疏漏,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符合入志标准的人物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录范围
(一)、
2005
年前在巢湖市境内(含四县一区)工作、学习、生活的本籍和外籍人物(含曾在巢);
(二)、长期客寓外地,对社会、对巢湖有较大贡献或在巢湖有较大影响的巢湖籍人物;
以上人物均包括健在和已故人物(首轮
志书已收录人物不在此列)
。
二、收录标准
(一)、曾担任和现任副厅(副师)级以上实职的领导同志;
(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为教授(正高)或为国家、巢湖做出较大贡献及有较大影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知名学者;
(三)、享受国务院津贴或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
(四)、历届全国人代会、党代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五)、有专业特长的社会各界知名人物或作出突出贡献、闻名全市的人物,如文学艺术家、重大发明创造者、能工巧匠、名师、名医、民间艺人、见义勇为者、热心公益事业者等;
(六)、经济界知名人士或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物,如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企业家等;
(七)、巢湖籍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知名人士;
(八)、当代革命烈士;一等功荣誉称号获得者;
(九)、其他有影响的人物。
三、收录要求
(一)、需写明人物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生卒年月、籍贯(祖籍和出生地)、文化程度(毕业学校)、政治面貌、单位、职务、职业、主要经历、主要业绩(包括事业成就、典型事迹、主要研究成果、参与的重大活动及贡献、社会影响)等。
(二)、人物资料内容要真实、详尽、准确,并且有人物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证明(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提供资料时间与方式
请供稿人于
2007
年
9月底前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邮寄或发送巢湖市地方志办公室,并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系号码、联系人,以便联络;同时也欢迎知情人士或其亲属提供线索。来稿一般不予退还,请供稿人自行保存底稿。来稿请寄巢湖市地方志办公室。
邮编:
238000
电话:
2392871
2312422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市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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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hu dfz @126.com
或
Chdfz @ chaohu.gov.cn
巢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二
○○
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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