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学东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年4月30日巢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巢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学东辞去巢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巢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